关于组织申报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28浏览次数:17

  • 全校各单位:
            为了鼓励、引导我国法学法律青年工作者积极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为了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和传播,中国法学会特设立“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中国法学会将秉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和专家匿名评审制度,宁缺毋滥,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塑造“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在我国法学、法律界的公信力。
            根据《“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奖励委员会决定:
            1.2013年开展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凡在2012年8月1日到2013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发表的专著或论文(有一定的字数要求),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均可参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通知附件。
            2.首届评奖办公室设在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协办。
            3.“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4.颁奖仪式在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隆重举行。
            5.申报时间截止于2013年8月13日。请申报人将纸质成果一式5份,连同“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5份,于8月13日前交科研部刘进明,并请同时提交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