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张今柯发布时间:2017-04-14浏览次数:765

全校各单位:              

接湖北省教育厅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国家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学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转发相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申报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的年度研究领域为参考依据,坚持《课题指南》引导和研究团队自主选题相结合,加强发展战略研究,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为人力资源强省建设服务。

二、2017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拟立项重点课题120项左右,一般课题35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四、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五、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六、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请各有关单位指定一名管理员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管理员相关信息报我办。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网上申报办法、申报指标另行通知管理员。

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中小学、幼儿园申报的课题实行单列单评,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数量和经费资助倾斜。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市州、县区教育局及教科院(所、室、中心)等。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申报课题填报所属系统时一律统一填写“中小学”。

七、各高校、厅直属单位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先报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确认,再由各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网上递交;市州所属单位及中小学、幼儿园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报各市州教科规划办,由市州教科规划办负责统一网上递交。

八、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九、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到各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各单位。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从20176月12日起至618日止。请各市州、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传到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

十一、我校申报具体要求。因课题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2项),请各单位于2017年6月12日下班前把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科研部项目:《2017年课题申报评审书》(含活页,活页单独装订,附件21,《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如本单位申报课题数超过2项(含2项),请各单位自行排序并由分管科研的院领导在《申报汇总表》上签字。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科研部张今柯。学校科研部将视申报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于2017年6月13日—6月18日集中进行网上申报。

                                             科研部

                                        2017年4月14日

附件1-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17年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3-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