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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盛辰光发布时间:2019-01-16浏览次数:1094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启动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主要包括团队项目和一般项目,团队项目重点支持教师围绕学术前沿、原创性问题、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等,积极组建优秀创新团队开展实质性科研合作与集体攻关

一般项目主要贯彻落实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扶持青年人才科研成长的目标,着力提升青年教师基本科研能力;支持青年教师根据自身研究兴趣,自主选题;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为学校和学科长远发展培养后备优秀人才;重点支持培育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中的青年基金及以上课题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的青年教师,申请当年未满40周岁(197911后出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2.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以不同申请人名义提交申请。否则,学校将以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3.项目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编号)”(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Grant Number))

4.课题组成员应以青年教师为主,可以包含具有潜质的在校生,特别是硕士生和博士生。

5.本通知相关事宜由社科院、科研部负责解释。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自行组织立项,团队项目1-3项,每项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1-5项,每项资助3万元。

2.项目立项后,请各学院于36前将推荐上报的项目纸质材料(申请书(详见附件11份,课题论证活页(详见附件2)5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汇总表(详见附件31份)和电子版一同报送至中原楼314办公室。学校将全额拨付经费,项目执行期限为1年。

3.该项目于201911月中下旬由社科院、科研部统一组织结项,未能按期结项者可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未能完成结项者,予以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4.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须向社科院、科研部提交研究报告,经专家评审合格者准予结项;评审不合格者,予以撤项处理。

5.下拨的项目经费,统一要求在201993010311220的执行进度分别达到75%85%100%的序时进度。学校将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不按规定使用或逾期未能使用的经费由学校统一收回。回收的资金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后再次下拨使用。

  

联系人:盛辰光

联系电话:88386735


附件1:青年教师创新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青年教师创新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附件3:汇总表.xlsx

  


                                     社科院科研部

                                     2019年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