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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解决科研活动中的“吃住行”

发布者:张今柯发布时间:2019-11-26浏览次数:477

通讯员  张今柯

“根据科研实际需要可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中报销不超过经费总额20%的餐费,只需要一张发票即可报销”、“使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出差,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只要科研需要、经费充足,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不再受人员级别限制,项目负责人说了算”……1121日下午,经济学院院长李小平教授、副院长罗良文教授等30余位教师代表齐聚文泉南206会议室听取科研部、财务部联合举办的科研项目管理“放管服”文件首场政策解读。当听到系列文件聚焦解决一线科研教师最为关切的科研活动“吃住行”等问题时,青年教师杨柳青青说,“真的感觉自己投身科研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噌噌噌’上升了。”


广泛调研,主题教育活动落地落细

科研项目管理“放管服”系列文件修订是学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6年《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国务院、教育部等频频发文,聚焦科研管理体制机制痼疾,力求赋予科研项目管理更大的自主权,把科研人员从繁杂的报销活动中解放出来。

为疏通科研项目管理中的堵点,破解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繁”的难点,科研部、财务部对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流程、做法进行了全面清理,制作、发放210份调查问卷,并召开一线科研老师专题座谈会,全方位了解老师科研经费使用需求,虚心听取他们关于“放管服”的意见和建议。

自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启动以来,科研部更是把进一步落实放管服,优化科研项目管理作为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抓手和主要载体,把主题教育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主题教育和实际工作相互促进、良性互动,以务实的作风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把解决一线科研人员的难题和烦心事儿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力争主题教育活动落地落细。

“要充分相信项目负责人”,力争放到底,管到位,主管校领导召集人事部、科研部、财务部、资产管理部、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召开碰头会,指导如何在项目管理文件中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时一再强调。920日,各学院、研究机构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科研部协同财务部、人事部、资产管理部等部门征求一线科研人员意见建议,彼时的这份文件已经是修改的第8稿了。会上,法学院张德淼教授、公共管理学院石智雷教授等结合自身开展科研的体会和需求,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宝贵意见。109-12日,为确保全方位、多角度听取意见和建议,科研部副部长张志刚等结合科研项目管理文件的修订深入部分学院再次展开调研,与学院领导、业务骨干等进行面对面交流。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借鉴兄弟高校的优秀经验做法,科研部还组织科研管理人员前往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在汉部属院校和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财经大学等省外兄弟高校进行广泛调研。

充分信任,“放管服”释放科研活力

学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科研项目管理文件的修订自2019年初启动,坚持秉承在充分信任的前提下,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科研管理自主权,尽可能取消不必要的审批和签字,特别是二级单位的审核;同时,探索建立完善的科研诚信体系,加强科研过程的监管,对违反科研诚信的情况加大惩处力度的原则。对此,科研部部长张金林教授强调,“以前科研经费使用,层层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科研人员和相关管理部门都苦不堪言;现在的科研经费使用,简化审核,‘谁负责,谁签字’——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项目负责人在享受权力的同时,就要切实承担起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

如何“放”?如何“管”?如何“服”?——在经济学院举办的首场政策解读会上,科研部项目科科长张今柯向各位老师逐一介绍了文件修订要点:

——一是提高间接费用提取比例,强化科研绩效激励。对于项目资助单位未明确要求计提间接费用的科研项目,在保证科研项目研究能够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课题组间接费用可以按照不超过项目到账金额的 60%计提。二是优化结余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对于横向科研项目和对结余经费无明确约定的部分纵向科研项目,一个项目负责人建立一个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用于归集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全部科研项目办理结账后可由项目负责人留用的结余经费中不含绩效奖励的部分。项目负责人办理项目结题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结账手续,课题组可在结余经费中可以提取不超过项目结余经费的 80%(含)作为对项目完成的绩效奖励,扣除课题组提取绩效奖励后的剩余部分转入项目负责人科研发展基金。三是简化预算编制科目,下放预算调剂权限。纵向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执行业务主管部门要求,预算调剂权限已下放至项目管理单位的,学校酌情缩减审批环节,按照充分信任的原则,给予项目负责人更大自主权。横向科研项目尊重合同约定,合同对经费预算没有明确规定的,直接费用预算科目不设比例限制。因横向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确需调整经费预算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科研部和财务部(仅调整经费预算需报财务部)备案即可。四是合理区分科研业务活动和公务活动,放宽科研人员使用科研经费的差旅报销标准。使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出差,出差人员遵循“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选择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自主安排住宿行为,不受人员级别限制。横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中可列支不超过经费总额20%的业务接待费,直接凭票据报销。根据科研实际需要,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确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少量的同城住宿费用报销。

——一是加强科研项目立项管理,严格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流程。二是规范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其中,横向科研项目结项认定灵活,由委托方(任务下达单位)在报告书中签字盖章或出具准予项目结题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立项经费全部到账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已完成的书面承诺书,即可办理科研项目结项手续。三是强化项目基本信息和绩效公开、公示制度。主动公开项目预算、预算调剂、资金使用(重点是间接费用、外拨资金、结余资金使用)、研究成果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对外拨经费额度不再设比例限制。外拨经费总额不超过实际到账经费30%(含)的,报科研部备案、且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凭备案表格由财务部安排拨款;外拨经费总额超过实际到账经费30%的,须提交科研部和财务部进行审批,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拨款。严格执行学校办公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制度,确保外拨经费信息公开透明。

四是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监管体系。明确涉及科研经费使用问题的信访举报,由科研部牵头组织办理。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科研部会同财务部、人事部、审计部和二级学院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项目负责人一定期限内申报资格等处罚。涉嫌违纪的,由纪委办、监察工作部在调查核实基础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纪委办、监察工作部调查核实后按规定移送地方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配合其依纪依法妥善处理。”

——一是切实落实好财务助理和学术助理制度,保障财务助理经费来源。明确财务助理岗位经费由学校预算统一安排,主要来源于学校计提的科研项目间接费。学校为聘用的科研财务助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安排办公地点和配置办公设备等。为真正把科研人员从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参考各高校现行标准,考虑到财务专业技术性、报销服务工作量及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用人成本,财务助理主要岗位薪酬待遇比照现行劳务派遣员工薪酬酌情提高。二是加强政策制度宣传解读。制度出台后,科研部将协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深入学院进行政策宣讲,利用学校官微、“中南大科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加强制度解读,切实推动营造良好科研创新与育人环境。三是编印科研项目管理及财务报销操作手册或指南。将科研项目管理相关政策要点、财务报销负面清单及报销操作流程印制成手册,提供给科研工作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四是打破“信息孤岛”,完善科研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利用网络平台为科研工作者提供便捷性服务,切实提高科研管理及财务报销工作效率。




政策解读会上,财务部会计核算中心主任邓雪梅针对科研经费报销的具体问题和老师们深入交流。科研部项目科赖思源对即将启动的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进行业务指导。据了解,科研项目管理“放管服”系列文件的政策解读将继续走进中韩新媒体学院、法学院、文澜学院、外国语学院、金融学院等多个单位,切切实实把科研财务服务送到一线科研人员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