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盛辰光发布时间:2021-02-22浏览次数:1050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启动2021年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以科研项目方式资助学校教师在已有申报成果的基础上,进行项目申报和项目研究的优化与完善,培育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进一步提高学校下一年度上述科研项目的立项率。

二、培育资助类别

(一)前资助项目:

A类项目培育目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B类项目培育目标: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含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二)后资助项目:

C类项目:

2021年根据湖北省有关项目管理办法完成结项验收,且在以前年度未获得培育项目资助的项目(含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项目、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项目等),学校将根据立项文件在下一年度参照省属高校同类项目立项金额给予资助。

D类项目:

2021年申报科研培育A类项目或B类项目未获得学校资助,当年度获得同类别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的,无需重新申报,即可参照同类培育项目资助级别在下一年度直接给予立项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A类项目,需已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并积极参与2021年度各类国家级重大项目的选题征集和申报工作。

2.申报B类项目,需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申报相应级别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3.申报当年无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在研。

四、项目的评审与立项

前资助项目遵循“公开、公正、择优”原则进行立项,由科研部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认为有培育价值的,A类项目每项资助8万元,B类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

;后资助项目如满足相应的要求即可获得立项。

五、项目的经费拨付

项目研究经费一次性拨付。经费使用需按照专项经费进度要求执行(当年必须用完,且在一定时间点要达到相应的使用比例要求,具体另行通知)。

六、项目的结项验收及其条件

(一)项目的结项验收。项目验收实行专家评审负责制,学校在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对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

(二)A类、B类项目达到了申报时确定的培育目标,即可申报结项,免予鉴定。若经过连续2次的努力申报,最终未能完成申报时确定的培育目标,其研究成果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也可申报结项:

1.项目结项成果为国内有影响的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专著或研究报告。

2.A类项目结项成果为论文的,项目负责人及子项目负责人须在我校认定的科研奖励办法中规定的B类期刊共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项目负责人在A类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B类项目结项成果为论文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我校认定的科研奖励办法中规定的B类以上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C类期刊发表不少于2篇。

3.在项目研究期间内,A类项目负责人及子项目负责人获得与该项目研究相关的横向科研课题,资助经费累计在60万元或获单项科研课题经费资助30万元以上的。B类项目负责人获得了与该项目研究相关的横向科研课题,资助经费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

(三)C类项目的结项验收按湖北省有关项目管理办法进行。D类项目立项即为完成结项验收。

(四)培育项目成果(论文或著作)发表或出版时,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批准号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Program No.******)),否则该成果不能作为结项依据。

(五)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2年。研究期限届满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延期,延期仅限一次,最多延期一年。结项未达要求且未申报延期的,或者延期期限届满仍未达到结项要求的,为结项不合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将终止项目:

(一)项目结项不合格;

(二)研究期限超过两年未申报结项;

(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合同内容;

(四)负责人调离我校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导致项目研究工作无法继续进行。

项目终止则不得计为承担一次校级项目。

八、申报工作安排

请符合申报条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1225日前登录学校科研信息服务系统,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并在原有申报项目的基础上,报送纸质版课题论证活页(详见附件)5份至科研部项目科。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项目科盛辰光。联系电话027-88386334

 

培育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科 研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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