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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选湖北省第二届“最美社科人”的通知

发布者:马高昂发布时间:2021-04-27浏览次数:243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参加全国政协文艺界社科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广大社科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精神激励,充分激发广大社科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引领全省社科工作“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省社科联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第二届“最美社科人”推选宣传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省宣传部部长会议精神,在2019年成功推选,2020年成功发布和宣传的基础上,2021年度再推出一批在立德树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等方面,并且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挺身而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有突出贡献的社科工作者,着力在全省社科界弘扬正能量,让优秀社科人才成为灵魂的导师、决策的智囊、社会的榜样。

   二、推选范围

   各单位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

   三、推选标准

   1.具备胸怀大局、心有大我的爱国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研究导向。坚持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人民至上,坚持学术研究服务我国改革发展伟大事业,服务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

   2.具备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担当精神。运用科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在我省乃至全国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化解重大矛盾、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疫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3.具备坚守正道、追求真理的精神品格。在重大改革问题上,能进行认真调研、充分论证、深入研究,为坚持正确改革方向贡献了智慧力量。能坚持在回答时代问题中坚定理想、涵养道德、砥砺品性、奋发有为,努力成为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

   4.具备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修养品德。能坚持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严谨治学态度,能坚守“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无私奉献精神,立德为先、诚信为本,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良好风尚中具有先锋模范作用。具有感人的先进事迹,适合公开宣传推广,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活动安排

   (一)6月底前,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并组织群众参与,最终确定约10位第二届“最美社科人”。8月底之前完成发布仪式相关视频和素材准备工作。9月举办发布仪式。

   (二)“最美社科人”发布仪式举办后,在湖北电视台、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最美社科人”名单,对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精选“最美社科人”典型事迹,通过中央、省级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和“两微一端”广泛推送,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

   五、推选要求

   (一)各单位遴选“最美社科人”候选人并报送候选人事迹材料,各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候选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各单位党委要填写推荐候选人政审意见(包括对推荐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党风廉政情况、意识形态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加盖推荐单位党委章)。

   (三)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四)推荐表一式一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联系人:李颖、马高昂  88386202


附件:第二届“最美社科人”候选人推荐表


                                       科学研究部

                                      2021年4月27日

附件:第二届“最美社科人”候选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