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网上申报已经临近截止日期,为确保相关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提高申报文本质量,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说明
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在系统上传申请书。没有申报系统账号的老师,请自行注册申报账号,由科研部审核后,收到登录短信后即可登录申报。
二、时间节点
(一)网报截止时间:申请者务必按申报通知要求,于2023年5月3日中午12点前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线上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各学院集中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及学院汇总表时间:2023年5月4日11点前,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科研部将在5月4日前完成线上、线下审核,请老师们关注审核结果,在这期间有问题接到通知后请及时修改。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活页字数说明。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活页限制7000字,请老师们注意把握字数,上传PDF格式8个页码的活页。
(二)活页填写要求: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前期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限报5项,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三)申请书中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所属系统”两项不用申请人填写,系统会自动生成。即申请人在线填写时并没有这两个选项,填报完成后,生成的申请书中会自动出现这两项信息。
(四)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列为其他申请人课题组成员的,在填报时系统会出现弹窗,提示申请人自己被哪个课题组列为成员,这时需要申请人自己同该课题组联系删除信息,相关信息删除后可继续申报。同时,各单位需要提醒本单位申请人,填写课题组成员时务必再次取得对方同意,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列入课题组成员的,属于违规申报行为。
(五)申请人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参加工作(或调动工作)时间等信息,务必核实准确并严格把关,涉及到是否具有申报资格。尤其注意还未入职的应届博士生不得以在职名义申报。
(六)《申请书》经费概算:总经费:重点项目35万,一般、青年项目20万元;直接经费:间接经费比例=60%:40%,只需做直接经费的预算(含业务费,劳务费,设备费三部分),没有比例限制,可根据研究工作开展需要合理安排。
(七)《申请书》五、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申报者在提交的纸质版《申请书》相应栏目加上一段文字:
经审核,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申请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同意申报。
四、纸质版《申请书》要求
(一)从系统导出的申请书封面右上角会自动生成“项目序号”,每次修改系统都会生成新的“项目序号”,为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系统提交保持一致,请老师们务必打印提交国家社科系统生成的最新申报书,并仔细核对项目序号与系统中是否一致。活页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二)纸质申请书打印(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三份(负责人及参与人签字)。
五、关于《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填报要求
(一)因为限额申报,各学院需提交《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情况汇总表》(以后简称《汇总表》,见附件)。各学院要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要求,组织院学术委员会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质量把关、评审并按学科排序,并填报《汇总表》。
(二)汇总表提交时间:2023年5月4日11:00前提交纸质版《汇总表》一份与《申请书》(一式三份)给科研部(中原楼316室),《汇总表》纸质版一份需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汇总表》电子版请通过OA发给科研部项目科王胜。
六、科研部联系人
王 胜:18271395218 办公电话:88386334
赖思源:13971429836 办公电话:88386334
附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情况汇总表》
科学研究部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