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校各单位:武汉市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为编制和实施好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对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凝聚发展改革共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市政府决定对武汉市“十三五”规划部分前期研究重大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现转发相关文件,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委托单位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申请单位国内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三、课题内容市发改委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的“十三五”规划研究重大课题共十二个,立足于坚持科学发展、研究和解决武汉市中长期发展面临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基础性重大问题,主要涉及发展形势判断、产业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开放、社会民生福祉、区域合作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课题如下:(一)武汉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宏观环境及对策研究(二)武汉市“十三五”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培育支柱产业对策研究(三)武汉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思路研究(四)武汉市“十三五”全面深化改革研究(五)武汉市“十三五”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研究(六)武汉市“十三五”交通发展环境和对策研究(七)武汉市“十三五”城乡居民就业与收入研究(八)武汉市“十三五”文化发展思路研究(九)武汉市“十三五”创新社会治理研究(十)武汉市“十三五”生态文明与两型社会建设思路研究(十一)武汉市“十三五”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研究(十二)武汉市“十三五”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研究四、具体要求1.课题组成员必须熟悉所申报课题领域的情况,并有一定研究成果。按照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研究。申请单位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直接责任。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4.课题研究必须紧扣课题内容,符合武汉市情和时代特征,具有国际视野,所提的政策建议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调查研究和分析资料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相结合,面上分析和重点分析相结合。5.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6.本次公开选聘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的课题,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五、市发改委申报和评审事宜1.申报期限:2014年7月15日—2014年7月24日。2.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填报《武汉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见附件)。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课题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4年7月24日前,将《课题申请书》(一式四份)通过邮寄方式送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邮戳时间为准),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文件。5.组织评审: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操作性,以及研究团队实力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选聘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4年8月5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同时在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whdrc.gov.cn/ )公布。六、课题进度要求1.签订合同。承担单位接到选聘结果通知后,于2014年8月10日前与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合同,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合同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3.中期报告。承担单位应于2014年9月底前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市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召开“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问题中期成果交流会。4.课题结题。承担单位应在中期成果交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14年10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七、研究经费每个课题补助研究经费12万元。八、我校申报要求请我校拟申报者按文件要求,依据文件中所列12个研究课题进行申报,认真填写《武汉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于2014年7月22日前将纸质版《课题申请书》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提交科研部,由科研部审核盖章后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