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校各单位:接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通知:为进一步凝聚社会智力资源,加强扶贫开发重大理论和重要问题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决策提供智力支持,省扶贫办设置扶贫开发重点研究课题面向社会购买服务。现转发相关文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课题1、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指标体系研究。研究要求:针对当前全社会参与扶贫的主体多、方式多、不便统计汇总的情况,着力研究建立一套口径一致、统计便捷、科学合理的社会扶贫投入指标与体系。2、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与扶贫成效动态监测研究。研究要求:重点研究建立一套上下一体、互联互通的全省扶贫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和动态管理,能够准确反映贫困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基层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农村贫困状况;准确反映贫困人口数量与动态变化、收入水平、生产生活条件等情况;准确反映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进展、扶贫开发成效,为促进区域和群体减贫提供基础性资料,为制定扶贫开发政策措施提供依据。3、片区攻坚中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完善研究。研究要求:重点研究改革和完善连片特困地区投融资体制建设中的难题,提出拓宽片区攻坚融资渠道的思路、政策建议,促进片区攻坚规划有效实施。4、扶贫开发品牌培育与建设路径研究。研究要求:认真分析现行各项扶贫开发专项措施的实施绩效、发展路径、应用价值,提出构建减贫成效明显、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拉动作用大的扶贫开发品牌,并明确今后的建设路径、努力方向。5、贫困地区农村产业发展与劳动力需求就地就近转移协同研究。研究要求:重点分析贫困地区农村发展主导产业的影响,研究劳动力回流回归的机制,有效解决当地产业发展过程中劳动力缺乏的问题。6、“10•17”中国扶贫日活动载体之研究。研究要求:重点研究社会力量尤其是社会团体组织如何利用扶贫日这个载体,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组织开展各类行之有效、主题鲜明突出的社会扶贫活动,加快贫困户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7、扶贫开发绩效评价及其激励机制研究。研究要求:重点研究建立一套科学、客观、准确的扶贫开发绩效评价体系,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评价方法和思路,并围绕激发贫困地区内生动力,研究激励贫困地区脱贫的机制,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二、基本条件本次课题研究面向全省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及专家学者购买服务,课题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2、课题组负责人须长期从事减贫和发展领域的研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所选课题领域有相关的研究成果。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任何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三、申报期限自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2月10日接受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四、资助经费给予每项课题4万元资助经费。课题资助经费从2014年省扶贫办机关调研经费中列支。五、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课题申请人应依照每个课题的具体研究要求,设计研究计划方案、填报有关材料、组织相关领域的研究团队。填写申请材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湖北省扶贫开发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于2014年12月1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一式6份并同步报送电子文档(Word格式)至省扶贫办。六、评审立项所有申报课题由省扶贫办组织专家评审,省扶贫办主任办公会议根据评审意见与课题研究实际需要,确定入围课题,于2014年12月25日之前下达项目通知书,并由课题负责人与省扶贫办签订课题研究合同。七、研究进度及成果运用1、2015年2月30日前,申请人按照课题的具体研究要求,向省扶贫办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成果报告或专题报告,进行中期成果评估交流;2、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研究任务,申请人向省扶贫办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5000字以内)一式5份,同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Word格式)。3、研究经费采取预拨方式,开题拨付60%经费,专家评审合格后支付剩余40%经费。八、我校申报要求1、拟申报者请参考第一部分“研究课题”中所列7个课题的研究要求进行申报,认真按文件要求填报《湖北省扶贫开发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申报材料要求:《湖北省扶贫开发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及《申请书》WORD格式电子版。
3、请拟申报者将申报材料于2014年12月5日前提交科研部,由科研部汇总后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