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湖北扶贫培训精品课程研究课题的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1浏览次数:221

  •     全校各单位: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精神和《2015年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省级培训项目计划》安排,为加强扶贫开发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充分借助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省扶贫办拟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设置扶贫培训精品课程专项课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积极申报。现转发相关文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选题及研究要求)
      1、专项扶贫资源配置与项目实施方式改革研究。
      研究要求:本课题主要结合湖北当前专项扶贫工作的现状和特点,紧扣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就如何改革完善整村推进、小额信贷、扶贫搬迁、雨露计划等专项扶贫项目实施方式,实现专项扶贫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研究提出有创新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2、扶贫资金折算成股金可行性研究。
      研究要求:本课题围绕建立健全扶贫资源资本化投入机制,按照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股民的方式方法,研究探讨最大限度释放贫困村贫困户的资产潜能,增加贫困户的资产受益的方法和途径,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
      3、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与可持续研究。
      研究要求:本课题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分析贫困地区农村及贫困村集体经济的现状,探究其发展滞后的原因,就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增强贫困村集体经济活力的方式与途径,提出具有可持续性、创造性的对策建议。
      二、基本条件
      本次招标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及专家学者,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组负责人须长期从事减贫和发展领域的研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所选课题领域有相关的研究成果。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任何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三、申报期限
       省扶贫开发办申报时间:自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20日接受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助经费
       省扶贫开发办给予每项课题5万元资助经费。课题资助经费从2015年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省级培训项目经费中列支。
       五、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应依照每个课题的具体研究要求,设计研究计划方案、填报有关材料、组织相关领域的研究团队。填写申请材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湖北扶贫培训精品课程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于2015年12月2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一式5份并同步报送电子文档(Word格式)至省扶贫办。
       六、评审立项
       所有申报课题由省扶贫办组织专家评审,省扶贫办主任办公会议根据评审意见与课题研究实际需要,确定中标课题,于2015年12月30日之前下达项目中标通知书,并由课题负责人与省扶贫办签订课题研究合同。
      七、研究进度及成果运用  
      1、2016年2月20日前,申请人按照课题的具体研究要求,向省扶贫办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成果报告或专题报告,进行中期成果评估交流;
      2、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研究任务,申请人向省扶贫办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建议(5000字以内)一式5份,同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Word格式)。
      3、2016年3月30日前,申请人根据扶贫培训精品课程设计要求,将所承担的课题内容转化为扶贫培训精品课程视频课件,由省扶贫办根据实际需要,用于全省贫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干部培训工作。
    八、我校申报要求
    1、请拟申报者参考以上申报要求,填报《湖北扶贫培训精品课程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一式6份及Word格式电子版《申请书》,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给科研部(中原楼316室)。

            2我校申报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16日。

             

            附件:《湖北扶贫培训精品课程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见办公系统申报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