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发布者:赖思源发布时间:2017-01-04浏览次数:147

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

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近日发出通知: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广泛听取社科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征集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相关文件,将有关选题征集(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内容。本次选题征集范围以重大基础理论研究为主,侧重研究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化具有重要作用的重大问题,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基础性、公益性、专题性的学术资料库和数据库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集成性、创新性和传世价值。同时,适当征集能够推动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创新发展,具有明显文理(工、农、医)交叉特征的复杂性、综合性、前沿性的跨学科类选题。

2.基本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推出具有重要学术创新价值的标志性成果。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3.征集对象和选题数量。主要面向中国社科院、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等单位征集。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每个单位报送选题不超过8个,超出规定数量的,必须由推荐单位进行排序,未经排序的不予受理。

4.选题的产生和报送。选题报送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各类选题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附件1),附2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5.选题的遴选和采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选题进行匿名评议,根据专家投票推荐情况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17年度重大项目招标范围。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拟定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6.我校推荐选题时间。请拟推荐选题的教师,于2017310日前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并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给科研部(联系人:赖思源),由科研部汇总推荐选题,若推荐选题超过限额8个,将按通知要求组织校内专家进行排序后报出。

                                                                   科研部

                                                                 201714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