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

发布者:张今柯发布时间:2018-02-07浏览次数:499

全校各单位:
  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通知,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现转发有关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今年本专项任务项目的研究重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请者要紧紧围绕这一研究重点开展研究,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设计具体研究选题进行申报。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5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本专项申报资格;

  (6)申请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三、成果要求
  1.课题结项成果基本要求为出版1本专著或发表4篇论文(至少有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2.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

四、我校具体申报要求

1、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201827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请有意向申报该项目、且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于201839日前将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科研部张今柯和陈晓晖。请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收取纸质材料(《申请评审书》(全表)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匿名评审表(B表)2份,单独装订,夹在全表内),于201839日交至科研部项目科(中原楼316室)。

五、技术咨询电话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7@sinoss.net

  

                                                                   科研部

                                                                                        201827

    附件1 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