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张今柯发布时间:2018-07-12浏览次数:1080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意见,由湖北省教育厅负责的“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专项”纳入2018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鉴于这两个项目与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工作流程、评审模式和资金资助方式等不同,经报省委宣传部批准,现暂定名为前期资助项目(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专项)和后期资助项目(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8年度各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仍分由原负责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按照《2018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安排,2018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五个湖北”建设实践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前沿问题,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申报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鲜明的问题意识,要着眼现实需求,服务决策需要。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促进学术繁荣学科发展;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深入分析研究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课题指南》围绕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指南所列条目为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以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在选择的范围性条目内,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重点提示:题目中带*号的是2018年度重点研究方向和领域,申请人在申报成果时,按照成果研究方向申报至各组别。

三、申报形式: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四、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其他(艺术、交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按照《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4.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方式为成果申报。申请项目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省社科基金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进行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五、、申报途径和要求: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审核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5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六、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由省内专家进行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七、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应用研究最终结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基础研究最终结项成果形式为专著。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凡获得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除特殊情况外,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擅自出版(发表)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

八、我校申报具体要求

各单位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请有意向申报该项目、且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并于2018年9月10日至22日登录https://hsas.csdc.info 进行网上申报,科研部集中网上初审。项目负责人请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成果打印稿一式2份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集中报送科研部项目科(中原楼316室)。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

科研部

2018年7月11日

附件: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