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今柯发布时间:2019-05-28浏览次数:1052

学校各有关单位:

接湖北省教育厅通知,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鄂教思政〔20134号)精神和教育部《省级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建设标准(试行)》, 2019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转发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实施单位

2019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由湖北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形式

2019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后期资助,“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1.2019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资助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研究和专题性应用研究,鼓励交叉学科研究

2.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等)。申报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申报重点项目的,须承诺公开出版专著(教材),或至少1篇论文发表在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

3.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为办学地在湖北的普通高等学校(含中央部委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4.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本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本项目。

5.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立项和经费使用

1.2019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由省内专家进行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2.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1万元,实行“一次核定、一次拨款”的形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的项目资助经费从“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经费中支出,其他高校的项目资助经费由湖北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统一拨付。

3.项目责任人按项目申报书所列的各项经费支出范围,在学校财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下支配和使用项目经费。

五、成果发表和使用

1.凡获得2019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成果,由湖北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资助”。

2.项目研究形成的报告、论文、数据库等成果归项目负责人和湖北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共同所有,湖北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有权使用,对于优秀研究成果将适时公开集结出版。

六、我校具体申报要求

因该项目限项申报(我校限报4项)且在暑假期间,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2019版)》(见附件),于2019819日、20日两天将纸质版申请书及成果各一式三份,提交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文潭203)。学工部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初评,并确定申报名单。最终申报名单确定后,由科研部统一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张敏。

电话:15817113635QQ819852375

学校申报联系人:

学工部:赵晓,88386782

科研部:张今柯,88386334

  

  

  

科研部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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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2019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