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二批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了做好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流程
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和《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根据指南要求整合研究力量,结合本校学科优势和研究基础,提出拟牵头任务,在项目申报系统上进行预填报,并填写《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申报意向表》(附件3)。
学校将《意向表》提交至教育部,教育部将根据各高校的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
二、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申请人填报《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申报意向表》(附件3),并于11月8日12:00前将表格通过OA系统邮件发送至科研部盛辰光 联系电话:027-88386735。
(二)请项目申请人预填项目。项目申请人联系科研部开通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综合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账号,并登录系统根据项目指南要求填报预申报书。项目申请人获得教育部的推荐资格后,须于11月27日前将预申报书(纸质,一式3份)提交至中原楼314办公室。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附件: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附件3: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申报意向表.xlsx
社科院、科研部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