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7日下午,由我校发展规划部部长、博士生导师高利红教授主持的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研究”(批准号20ZDA090)在我校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举行开题报告会,本次开题报告会采取线上与线下同步进行的形式。
出席会议的评议组专家包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灿发教授,重庆大学党委原常务副书记陈德敏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徐祥民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树义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肖国兴教授。
出席会议的指导组专家有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特约顾问胡保林,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
我校出席会议的领导包括副校长邹进文,科研部部长张金林,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学平,法学院副院长张家勇。
课题组首席专家为我校发展规划部部长高利红教授,子课题负责人包括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清军教授,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金自宁教授,我校刑事司法学院程红教授,我校法学院余耀军副教授、张宝副教授。
项目子课题专家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劳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萍,长沙理工大学法学系主任张敏纯副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李梁副教授,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刘先辉副教授,我校法学院陈虹副教授。
邹进文副校长在致辞中指出,本次项目的成功申报充分体现了我校法学学科的研究实力,为我校法学学科的“双一流”建设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本次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研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建设,关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具有划时代的非凡意义。
张金林部长在致辞中提到了三点:首先是祝贺,祝贺本次项目的成功申报及开题报告会的举行;再者是感谢,感谢评议组、指导组和课题组专家的辛苦付出;最后是支持,他表示科研部将全力支持项目组在后续研究当中的所有工作。
张学平书记在致辞中对本次项目的成功申报表示了祝贺,并提到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投标竞争目前已经呈现出白热化的状态,我校又逢法学学科“双一流”的评估时期,因此本次项目对于法学院和法学学科的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
首席专家高利红教授对项目的问题缘起、论证设计、组成结构以及研究计划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她表示,本次项目的顶层设计源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但环境执法和司法的衔接在当下仍面临众多问题的社会状态。本次项目将以党内法规、法治理论、国家法律和法治实践为研究基础,将环境法治的实践与理论结合起来,重点研究环境执法权、司法权、检察权、监察权的权力谱系。
本次项目的子课题包括: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的理论基础,生态环境保护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实施衔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衔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项目子课题负责人余耀军副教授、王清军教授、金自宁教授、程红教授和张宝副教授也分别对项目子课题研究计划进行了介绍。
随后,项目指导组专家胡保林委员、翟勇主任、别涛司长分别对项目进行了指导。专家们认为本次项目响应了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对于提升我国国家治理能力和促进治理体系现代化意义重大。此外,项目研究内容中的党内法规是生态环保领域中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应当着重关注。最后,专家们还指出项目课题组成员也应当重视我国环境行政与司法衔接的基础性工作和权威评估鉴定体系。
项目评议组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评议。专家们一致认为本次项目框架合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丰富,同时也提出项目应当紧扣“完善和衔接机制”的主题,落实“刑事、民事、行政”三个方面,明确研究范围,关注实践中的司法执行等相关问题,在环境执法与司法顺衔接的基础上思考两者的逆衔接。
最后,高利红教授表示课题组将整理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分解研究任务、落实研究计划以及加强课题成果的转化和发表,为完善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