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盛辰光发布时间:2021-04-08浏览次数:1343

全校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立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源头创新,主要支持优秀人才、团队和基础研究平台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根据《20212022年湖北省科技计划体系优化方案》《2021年度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案》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省基金计划项目的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杰出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1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91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申请人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项目支持。

(二)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0周岁(197111日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正在承担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5.已承担过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6.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1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41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四)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1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我校具体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实行限项申报,省科技厅下达给我校面上项目(含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申请指标8项,其中青年项目申请比例不得低于面上类申请项目总数的50%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58日前:各学院择优排序(不分青年/一般)报送。申请人自查申报材料并签字,各学院审查材料填写“《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汇总表》”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集中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审查意见表一式1份,汇总表一式1份)至中原楼316办公室。

519日前:学校组织遴选,将推荐申报的项目纸质材料盖章后返给学院。

521前: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申请人登录系统(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经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在系统中进行填报提交)完成申报(其中盖章及签字页面以扫描件形式加入PDF中)。学校在线审核推荐。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2.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①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3.省基金面上类项目、重点类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划拨。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8万元;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4.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的通知》要求,在2021年立项资助的省基金青年项目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申请人在提交青年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青年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5.申请创新群体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6.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省基金优先支持依托单位提供配套经费的申请项目(以依托单位提交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中相关填写内容为依据)。

四、申请人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申请人所有学术不端行为均记入省基金申报信用评价档案。

 

联系人:盛辰光    联系电话:027-88386334

 

附件:附件1-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杰出青年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4-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5-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6-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一般面上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7-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doc

      附件8-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科 研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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