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深度学习”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盛辰光发布时间:2021-08-12浏览次数:504

全校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实践要求,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现开展2021深度学习专项课题研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阐释其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为思想建党、理论强党贡献力量。

二、申报形式

本次“深度学习”专项课题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应具有一定学理支撑的理论研究文章、报告或著作等。

三、申报条件

本次“深度学习”专项课题申报要求与“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密切相关,不限定是否已经发表,其他条件参照2021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要求执行。已获得深度学习”——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项活动拟立项的,不能申报本次专项课题。

四、我校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一)本次深度学习专项课题与2021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同时同系统进行申报。

(二)本专项课题的成果统一申报在政治组,并需在成果名称前标注深度学习字样,如深度学习成果名称,未标注的不予认定。

(三)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

网上申报时间:2021811日至818

网上审核时间:2021820日至822

(四)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每份申报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将申报系统生成的封面牢固贴于档案袋正面。档案袋内附申报材料:《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需本人承诺签名),A3双面打印单独装订,勿与成果装订一本;申报成果的打印稿一式1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审核通过后系统导出)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五)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与2021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相同。

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的受理时间均为8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送纸质成果时,须将未发表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一并报送。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学术规范。不提供复制比检测报告或复制比检测报告不符合学术规范的成果,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五、支持立项

研究成果经评审后,择优立项,予以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支持,资助经费1万元/项。

六、参考选题

选题提供研究方向和范围,申报者可据此设计具体题目。

(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贯穿我们党百年奋斗主题

(二)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精神之源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的人民民主

(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五)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

(六)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

(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科研部

                                          202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