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第五期)青年教师创新研究项目(青年学术文库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马高昂发布时间:2023-01-16浏览次数:1482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以下简称“基本科研项目”)(第五期)青年教师创新研究项目(青年学术文库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选题与资助范围

出版资助申请不设置规定范围,但重点支持符合下列要求的选题申请资助:

(一)体现学科融合、交叉的综合性研究成果;

(二)具有创新性的学术专著;

(三)国家级及省部级重点课题的最终成果;

(四)优秀的博士论文;

(五)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下列情况不得列入出版资助范围:

    (一)教材、工具书、论文集、译著;

    (二)教学或考试辅导性书籍,业务普及读物;

    (三)其它不符合资助目的的成果。

    二、申请条件

    出版资助的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为本校在职在岗副教授及以下职称教学系列人员,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作者单位必须标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二)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人。著作权属多人时,需经其他人书面同意。

    (三)申请者须完成全部书稿,专著总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0万字,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请资助出版的成果须是学术精品和原创性研究成果,达到出版水平,并已同有关出版单位协商出版合同草稿 (或协议、意向书)。根据《关于公布重要出版社目录的通知》(见附件2),应选择学校认定的重要出版社。

    (五)根据学校关于项目制管理工作的规定,获资助者须为没有在研基本科研项目(财经、政法融通交叉研究项目,其他青年教师创新研究项目,科研培育与全员育人专项,以及科研创新平台能力建设项目4个项目类别)的人员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请于202336日(周一)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提交给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处(不需要任何纸质材料):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见附件3);

2.书稿“前言”、“目录”、“内容简介”及“参考文献”;

3.书稿全文word清样(应隐去作者信息,注释采用“脚注”);

4.出版合同草稿(或协议、意向书)

5.其它可反映申请者学术水平的佐证材料。

(二)各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排序推荐,填写《2023年各学院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排序推荐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由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于202239日(周四)前将附件4的纸质版提交到中原楼314办公室。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马高昂OA邮箱或通过U盘拷贝。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三)科学研究部负责对申请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专著的学术水平、篇幅以及出版社资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报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确定2023年度立项名单。

四、时间安排

(一)2023531日前:科学研究部组织同行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学术专著进行综合评价。

(二)2023630日前: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出版资助名单,确定资助金额。

(三)2023715日前:学校公示拟资助学术专著名单,确定2023年度立项名单。

(四)2023930日前:学校下拨资助经费,受资助者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进入出版流程。

注:以上日程为计划安排,如遇特殊情况,以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为准。

五、其他说明

(一)获资助出版的成果,须在扉页处明确标示“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出版基金资助”字样,封面上方显著位置明确标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学术文库”,不得再标示受任何其他基金资助字样。

(二)获资助出版的成果应在签订出版合同当年内出版。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研究部成果科。

联系人:李颖、马高昂          

联系方式:027-88386202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管理办法

      2.关于公布重要出版社目录的通知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

      4.2023年各学院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排序推荐表

 

     科学研究部

      2023116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管理办法.pdf

附件2:关于公布重要出版社目录的通知.pdf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doc

附件4:2023年各学院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排序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