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湖北省市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2〕233号),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养老机构协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养老物联网建设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3年10月1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王欢 联系电话:13296680625 邮箱:1667014835@qq.com 邮寄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首义校区)校医院三楼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养老) 邮编:4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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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养老物联网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养老物联网建设规范》征求意见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3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资料】
《湖北省养老物联网建设规范》起草说明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湖北省60岁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的20.42%,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基数大且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人口增长速度,人口老龄化正在加速发展,家庭规模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家庭小型化、少子化、空巢化、高龄化日益突出,削弱了家庭养老能力,加剧了人口老龄化程度,加重了老年人关爱服务和失能照护难度。养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供给结构不均衡、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如何利用物联网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新技术实现高质量养老服务,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24小时安全自动值守,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改善服务体验,是重要课题。与此同时,相关标准缺乏。因此编制《湖北省养老物联网建设规范》标准势在必行。
本标准的编制是2022年在湖北省民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组归口立项,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牵头以及湖北省养老机构协会等开展本标准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由牵头单位为组长,成立以章节为小组的形式进行讨论,广泛收集意见、认真梳理归纳,确定编制基础资料,明确编制内容,借力借智,多次组织内部专家审查,科学合理确定规范内容。
本标准分为9个章节,1至4章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部分、缩略语,第5章节介绍了养老物联网建设框架,第6章节为养老物联网技术要求,第7章是养老物联网功能要求,第8章是养老物联网接口要求,第9章是养老物联网数据安全要求。本标准设置主要特点:规定智慧养老建设相关基本设施设备、核心服务功能、管理系统框架、信息安全与运维管控等领域;为技术供应方在智慧养老物联网建设、改造、升级方面提供了系统框架和软硬件选择的指导;为养老服务机构在智慧养老物联网的采购、集成、以及服务接入和管理运营领域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指导;为基层养老管理部门提供了智慧养老物联网的建设评估和审核依据。
目前,《湖北省养老物联网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报请省有关领导部门予以挂网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根据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专家审查意见做好本标准的编制完善工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3年8月10日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养老物联网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养老物联网建设规范》征求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