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湖北省智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黄亚群发布时间:2024-01-24浏览次数:49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湖北省市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批)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3109号),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智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规范(计划编号:T-Z-04-2023143,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4331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王欢

联系电话:13296680625

邮箱:1667014835@qq.com

邮寄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首义校区)校医院三楼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养老)

邮编:430000

 

 

相关附件:

附件1:《湖北省智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智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表.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4123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资料】

《湖北省智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规范》起草说明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湖北省60岁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的20.42%,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基数大且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人口增长速度,人口老龄化正在加速发展,家庭规模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直以来老年人特别是失能或半失能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真空地带。为解决这一问题,我省(湖北省)也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于20227月出行《湖北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但整体上来看家庭床位的建设目前还处于初期建设时期,除面临成本较高人才短缺等基本难题外,还存在由于“家庭养老床位”还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与统一管理规范,导致上门服务的成本差异较大,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也有待加强等诸多现状问题。因此编制《湖北省智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规范》标准迫在眉睫。

本标准的编制是2023年在湖北省民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组归口立项,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牵头,湖北省养老机构协会、武汉炎黄创新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佰穗养老科技有限公司等合作机构共同参与开展本标准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由牵头单位为组长,成立以章节为小组的形式进行讨论,广泛收集意见、认真梳理归纳,确定编制基础资料,明确编制内容借力借智,多次组织内部专家审查,科学合理确定规范内容。

本标准分为8个章节,13章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部分,第4章节介绍了湖北省智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总体原则,第5章节为智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要求,第6章是智能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规范要求,第7章是智能家庭养老床位配置与改造规范要求,8章是智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质量与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设置主要特点: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智能家庭养老床位的规范化建设;为建设机构提供智能家庭养老床位的建设规范,为服务机构提供智能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指导和规范,为政府提供了以智能技术为依托的家庭养老床位的相关政策和监督管理机制的有益参考;确立了智能家床建设总体原则。也是为了健全全省养老服务管理体系,促进机构、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居家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健康安全,促进家庭养老的发展和提升服务质量。

目前,《湖北省智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报请省有关领导部门予以挂网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根据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专家审查意见做好本标准的编制完善工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