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张今柯发布时间:2018-05-04浏览次数:1476

全校各单位:

接湖北省教育厅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转发相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2018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拟立项重点课题135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

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中小学、幼儿园申报的课题实行单列单评,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数量和经费资助倾斜。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市州、县区教育局及教科院(所、室、中心)等。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申报课题填报所属系统时一律统一填写“中小学”。

六、各高校、厅直属单位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先报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确认,再由各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网上递交;市州所属单位及中小学、幼儿园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报各市州教科规划办,由市州教科规划办负责统一网上递交。

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八、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公办本科院校限报12项,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限报10项,每县(市、区)限报8项,厅直属单位限报3项。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从201863日起至610日止。请各市州、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传到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

十、我校申报具体要求。因课题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2项),请各单位于2018525日下班前把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科研部项目科:《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含活页,活页单独装订,附件21份,《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如本单位申报课题数超过2项(含2项),请各单位自行排序并由分管科研的院领导在《申报汇总表》上签字。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科研部张今柯。学校科研部将视申报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集中进行网上申报。

科研部

201854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附件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3: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