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近日,武汉市社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2018年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现转发有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注重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参考。
二、研究重点
以建设现代化、生态化、国际化武汉为主题,加强对武汉经济、管理、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着力破解武汉全面深化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调动青年理论骨干的积极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使用效益。
三、项目设置
基金项目主要是后期资助项目。设置少量委托项目。项目选题以《课题指南》(附件1)为依据,不得偏离指南范围。研究成果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实证性、现实性,基础研究紧跟武汉市学术发展和学科理论前沿,应用研究应围绕武汉市改革发展的前瞻性和现实性问题,具有较高的服务科学决策的水平。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一般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为引导青年人才关注武汉社科研究,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也可申报。申请人必须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组成员应吸收与课题相关的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应是尚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出版的专著。社科基金项目在当年完成。
3.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申报参评时,必须依据项目成果提供一篇《成果要报》,字数在3000—5000字,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
4.申报成果须由二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5.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五、有关事项
1.申报课题不得偏离指南规定范围。申报课题要坚持学理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突出对策建议的现实针对性。
2.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六、我校具体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且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准备《申报表》、申报成果、《成果要报》均一式两份,A4纸打印,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科研部张今柯,纸质版于2018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科研部项目科(中原楼316室)。
科研部
2018年5月21日